黑龙江哈尔滨赵某某涉嫌诈骗270余万元案,量刑建议10年7个月,最终实报实销1年4个月
- 发布时间:
- 2026/09/09
赵某某涉嫌诈骗罪2023年5月12日被拘留,指控诈骗金额250万余元,但他拒不认罪。审判阶段退回补充侦查后又增加20万元。检察院良性建议为10年7个月。法官的意见是构罪,全额退赃且认罪认罚可判处4年,不退赔至少判10年。
接手后认为这是一起冤案,制定了根据法治思想进行辩护的策略,申请所谓被害人出庭与赵某某当面对质。亲属对违法办案的控告转变为请求审判中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思想。经诸多努力,主审法官最终通知被害人出庭,被害人的谎言在法庭上被揭露,赵某某明显不构成犯罪。
亲属和赵某某为了早日获得自由选择性认罪,最终实报实销1年4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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