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发布时间:
- 2026/10/30
10月29日,由金唐(北京)律师事务所组织的"防患未然 安全同行"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在金唐会议中心圆满举行。为进一步加强律所安全管理、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与应急自救能力,本次培训特邀应急科普中心主任薛佳浩担任主讲,律所同仁积极参与。培训现场气氛热烈、互动频频,薛主任通过真实案例剖析与消防器材实操演示,为大家带来了一堂兼具专业性与实用性的消防安全课。

培训中,应急科普中心主任薛佳浩,首先围绕"责任"展开,结合违规动火作业、电热水壶使用不当、电动自行车电瓶入户充电等案例,介绍了失火罪的法律规定:因过失引发火灾、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,即构成失火罪,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刑事案底还将影响本人及直系亲属三代人的政审。顺着责任主线,他延伸到行车安全,提示私家车应随车配备灭火器、三角警示牌与反光背心,灭火器宜放在驾驶舱内随手可取处而非后备箱,并介绍了应急破窗器的使用方法。

在隐患与预防层面,薛主任指出近十年电气火灾占比约54%,提醒大家警惕插线板过载、电器长期通电等日常隐患,并强调电气火灾不能用水扑救、电动自行车电瓶不得入户或进入电梯。他提出"知识、意识、工具三者缺一不可"的预防体系,讲解了干粉灭火器"提拔瞄压"的使用步骤——其不适用于电气火灾、严禁高温暴晒、不得擅自挪用;同时介绍了水基型灭火器等新型环保器材的特点,以及烟感报警器在初期火灾中的关键作用。


薛主任还谈到"重防盗、轻防火"的普遍误区:防盗门遇热变形锁死、防盗窗将人困在火场。他呼吁摒弃侥幸心理,指出安全事故本质在于"突发",事前预防远胜于事后弥补。培训最后,他希望大家从拔掉充电器、备好消防工具等日常细节做起,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;金唐(北京)律师事务所也将持续开展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,为每一位同仁与每一个家庭筑牢安全防线。

未来,金唐(北京)律师事务所将把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常态化工作,推动"人人懂安全、人人会应急"成为律所上下的自觉习惯。在深耕法律服务主业的同时,金唐也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把安全知识带进社区、企业与更多家庭,以专业与温度守护每一个生命与家园,与各方携手共建更安全、更安心的法治社会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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